张丹同志:
来信收悉后,我办高度重视,庚即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此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州医院周边共有占道经营户23户,其中使用铁质棚子17户,使用三轮车和占用人行道摆放的6户,均为马尔康镇菜农一村一组失地农民。经过多次协调,现解决方案如下:一是州医院停车场入口靠公路5户占道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拆除,其余经营户将铁质经营棚小化的同时设置为活动式,严禁设置固定铁质经营棚。二是联合市工商食品药品质量监局,限制经营品种,只可售卖水果、蔬菜、小百货,严禁售卖烧烤、冒菜、小吃等熟食。三是按照“门前五包”规定经营者产生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保持周边卫生的整洁。四是占道经营者同意在10天内规范到位。五是交警大队将对该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