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成同志:
来信收悉后,我办高度重视,庚即要求马尔康林业局对此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审核您的退休审批表、《企业离、退休、退职职工登记表》、待遇表等相关资料,从1980年4月退休至今,您的身份一直是企业工伤退休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规定,故您的退休金按照工资的80%发给。
现马尔康林业局已对您所提问题作出书面答复,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