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民声〔2015〕14号
“阿坝民声”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交转的《马尔康高原影城土地证好久办理问题》(阿州民声〔2015〕45号)文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高原影城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由阿坝州国土资源局组织拍卖的,按照登记权限应由阿坝州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马尔康县国土资源局无权进行登记发证。因此,该宗地住户若要办理土地登记证,应向阿坝州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