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办理〔2015〕72号
马吉蓉、陈凤清、田涛、壤尕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并收到县政协提案委办公室交办的提案、建议后,县政府庚即安排专人对委员提案、建议进行了梳理,并于2015年2月5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清勇主持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马尔康城区卫生保洁员待遇的提案》交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督办,并按月将办理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6月至7月,经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意见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现将你提出的《关于提高马尔康城区卫生保洁员待遇的提案》答复如下。
收悉建议后,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办理,并于2月6日上午由经办人员致电委员,向委员对我县城市管理的关心表达感谢。同时与委员在该提案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逐一沟通,了解初衷,解释政策,反馈进度。
目前,我县执行的环卫工人的月工资为1000元/人,环卫工人工作实行的是主城区三班倒,次城区两班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与兄弟县相比存在一定区别。根据2014年全州最低劳动保障工资执行标准1250元/月,结合相关劳动保障政策,5月22日,已由县城市管理局拟定《关于提高城市环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的请示》报分管领导审核,《请示》拟定将环卫工人工资提高至1250元/人/月,待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执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本答复意见已在“中国·马尔康”门户网站(http://www.penghuimc.com/)发布,敬请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办理答复件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杜玉松 , 联系电话:0837-2822387(办公室),13990435689(手机)。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