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办理〔2015〕76号
但真严木初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于2015年2月5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清勇主持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你提出的《关于实施大藏寺寺庙内排污管网建设的提案》交县民宗局继续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督办,并按月将办理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6月至7月,经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意见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现将你提出《关于实施大藏寺寺庙内排污管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如下。
收悉提案后,县民宗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办理,派经办人员致电但真严木初委员,向但真严木初委员了解初衷,反馈办理进度,征求意见。
2014年初,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实际情况,研究拟定了寺庙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按照《马尔康县寺庙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给予大藏寺140万元用于寺庙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完成电力改造、道路新建、改建和寺内排污管道建设等项目,并已拨付部分启动资金。目前,尚在加快协调项目验收和财政评审,待项目资金财政评审、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请将《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本答复意见已在“中国·马尔康”门户网站(http://www.penghuimc.com/)发布,敬请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办理答复件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人:阿斯甲,联系电话:0837—2825177(办公室),18909041717(手机)。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