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民声〔2016〕8号
“阿坝民声”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交转的《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投诉问题》(阿州民声〔2016〕20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以下简称市环林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该民声交办件后,市环林局庚即责成环境林业监察执法大队对马尔康镇马江街87、88、89、90、91号铺面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根据《道路交通法》、《城市管理办法》及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8:00—20:00禁止货车进入主城区,因此该两家水泥商铺下货时间为早5:00至7:30;晚20:00后至22:00前,且货物装卸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了清扫。
针对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问题,市环林局环境林业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水泥销售商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市城市管理局的规定和要求,做好铺面环境卫生打扫,对装卸货时产生的粉尘及时清理。
(二)避免半夜卸货,装卸货物时尽量降低噪声,切实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做好与周边住户的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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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