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进驻中心的事项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内的全程跟踪和督促工作。对承诺时限、办理状态等实时监控,对预警件及时向部门窗口发出催办、督办通知,督促部门窗口按项目规程办事,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加大对项目的实时抽查指导。通过抽查,对项目办理中存在的授权不充分等不符合“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行政审批流程规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窗口人员进行沟通,督促部门向窗口授权,禁止服务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对项目办理进行动态管理。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39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对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管理真空。(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