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民声〔2016〕17号
“阿坝民声”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交转的《拆迁申请为何不通过的问题》(阿州民声〔2016〕53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汶马高速马尔康段协调指挥部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李丹确系马尔康市梭磨乡砍竹村村民,但不属于汶马高速公路马尔康段红线内拆迁户。该户村民的房屋离在建的汶马高速公路7米,是属于离红线较近的房屋。据统计,汶马高速马尔康段20标(梭磨乡砍竹村境内)离红线较近的房屋就有10户,并且大多数村民要求纳入拆迁范围。
二、红线外附近房屋拆迁办法
按照汶马公司的要求,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道路两侧原有房屋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搬迁的,由房屋权属人提出,市汶马高速马尔康段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组织村、乡、汶马公司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研究决定,此类房屋拆迁需要单独形成纪要并做好影像记录,房屋赔付标准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三、李丹要求拆迁房屋的处理情况
李丹要求拆迁房屋的申请上报市协调办后,市协调办高度重视并及时向业主单位进行了反映和沟通。今年4月6日,汶马公司、市协调办、汶马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涉及乡镇的相关人员就汶马高速马尔康段征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通过现场办公议定:马尔康境内离红线较近房屋只有4户符合拆除条件,纳入拆迁;其余20余户(包括李丹)的房屋可以采取工程措施处理,不纳入拆迁。如果汶马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在以后的施工建设中对李丹的房屋造成了影响,按有关程序再确定该户房屋是否纳入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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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