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农机驾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同14个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与村,村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是结合安全检查、汛期农机安全检查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通过宣讲事故案例、发放农机法规资料、张贴安全标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机手进行宣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农机监理执法人员152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检查车辆29辆次,检查耕整机械120台,拖拉机174台次,查处无牌无证拖拉机50辆次,违法载人109人,并按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或整改,整改率100%,确保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