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制定《马尔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等文件,建立了《马尔康市主要河流市级河长及乡(镇)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马尔康市河长制会议制度》等10项制度,搭建起州、市、乡(镇)三级河长制工作信息互通平台。
二是积极作为,摸排流域情况。6月对全市河流流域情况进行摸排,按“属地管理、分级分段”原则,积极开展河库名录清理工作,收集完成了全市9条主要河流信息,流经辖区河流面积共1897.3m3/s。
三是加强监督,明确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采取强化公开约谈、区域环评限批等措施,将治污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主体。截止目前,全市共设立了21名市级河长、65名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46名。(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