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推进了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
(一)明晰领导责任。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督促管理,每季度检查1次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年初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定期召开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教育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三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保持清正廉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并督促政府部门和各级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做到应报事项全部及时报告。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建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三是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二、坚持依法行政,制约权力运行
(一)规范决策运行。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在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方面,实行权力运行痕迹化管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了“正职统筹、副职分管、分工负责、分级负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模式,不断提高政府系统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采用定向遴选的方式,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二)健全“三张清单”。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建立与行政清单相互制约、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框架体系。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独断专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十项规定,严守4条经济决策、4条项目管理和2条禁谋私利纪律,在重点领域立项开展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重点岗位人员监管等系统防治工作,规范经济交往行为,主动预防和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三)深化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放权“含金量”。上级下发的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减少行政审批214项,占原有数的50.59%。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进行“一站式”窗口办理,今年以来,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3886件,办结84555件。办理提速91.95%,提前办结率100%。截止今年七月底,我市已完成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切实将土地、林业、民政、农技、劳动保障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中心进行及时有效办理。
(四)建设“阳光政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公开栏等平台,加大政务信息、财务信息和人事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深化廉洁乡村建设,坚持执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切实发挥其监督作用,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马尔康市关于加强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自建”管理的意见》,强化农村“四自”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级民主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问题,强化行政监察
(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始终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生态管理和决算管理。通过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行政监察、案件查办等手段,着力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占地、违规分包转包、随意变更工程设计、随意拖延工期、虚报工程增量、虚假验收、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
(二)整治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系统大力整治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中虚报冒领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向家长随意征收柴火费、生活费、资料费、补课费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校舍维修、设施设备采购和生活品采购等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卫生系统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开大处方、滥检查、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等医德医风问题。人社系统大力整治医保、社保、就业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民政部门加大农村低保的清理清退整治力度,杜绝农村低保平均分配。
(三)整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州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9+4”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作风督查常态化、经常化,大力查纠各种“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懒政怠政、办事拖拉等问题。
四、严肃纪律审查,保持高压态势
(一)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还可能提拔重用的重点对象,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出让、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中的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换届工作中干扰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突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既从严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深化考核评价。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抓典型、促后进、重整改,推动各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转变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实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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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