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办理〔2017〕76号
康清华、扎巴、伊群芳、呷西、黎安明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并收到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交办的提案、建议后,市政府庚即安排专人对委员提案进行了梳理,并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克沙民居的提案》交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督办。7月至8月,经市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意见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克沙民居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克沙民居概况
克沙民居分布在我市的龙尔甲乡、沙尔宗乡、大藏乡等乡镇克莎民居大多建于明清时期,形似碉楼,层高四至七层不等,一般高达十五米左右。正立面呈“冒”字形,其上部略似“笼子”,《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曾记载有“垒石为室,高者十余丈,为邛笼”的建筑。沙尔宗民居又以克莎民居最具代表。该民居位于沙尔宗乡丛恩村,坐西向东,石木结构,七层平顶,通高22米,底部东西长8.2米,南北长10.75米,第一层为畜圈,第二层为厨房,第三层以上为寝室、保管室,第七层前留一平台,后部为经堂,第五、六层东南墙上挑出木结构附台,附台围栏由滕条编织,作晾晒农作物、牧草之用,各层间用独木齿形梯连通。该单体建筑已列为阿坝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克沙民居保护概况
我市克沙民居分布广、数量众多,按照马尔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职能职责,无法对所有的克沙民居进行保护。只能针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日常养护维护。目前我市正在跟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努力建立健全我市克沙民居的保护及合理利用开发相关办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请将《市政协第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本答复意见已在“中国·马尔康”门户网站(http://www.penghuimc.com/)发布,敬请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办理答复件单位: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人:胡银芝,联系电话:282638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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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