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到位。截止目前,全市22个扶贫专项资金到位19,166万元,支出15,993万元。其中,交通建设308万元,水利建设840万元,工业产业67万元,旅游28万元,新村建设1735万元,教育399万元,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440万元,生态建设210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355万元,健康扶贫286万元,文化惠民86万元,社会扶贫1153万元,财政扶贫7995万元。
二是有序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资金11,126万元,集中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农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方面“短板”。截止10月,涉农整合资金实现支出9306万元。
三是加强“四项”基金管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扩大至310万元,截止10月31日,已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4人,发放救助资金22万元;教育扶贫基金规模310万元,已发放救助金298万元,受益学生共计2317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87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安排435万元、县级财政安排435万元)基金发放605万元,惠及贫困人口922人;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共计841万元(信用联社550万元,农行221万元,邮政银行170万元),发放贷款3312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148人。(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