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马尔康市地税局为前来办税的马尔康嘉绒尔康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出了全市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明,这标志着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在马尔康市顺利开征。
实施水资源税试点,是党中央“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节水行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重要举措。马尔康市地税与财政、水务部门制定联合协作机制,推进工作方案和任务推进计划“时间表”,向纳税人细致宣传水资源税改革最新政策,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税纳税人电子档案和基础数据库等,确保了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平稳实施和首征告捷。(市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