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办理〔2015〕49号
达尔基、建军、金波、刘兴云、格西严木初、李正华、阿甲、王平、泽郎罗尔依、郭珍等十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于2015年2月5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清勇主持召开政协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卓克基镇纳足村钢板桥的建议》交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继续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督办,并按月将办理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6月至7月,经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意见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卓克基镇纳足村钢板桥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政府历来十分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为有效解决你们所提建议,修建钢板桥。该桥梁建设已纳入2014年幸福美丽新村桥梁建设实施计划,实施单位为县交通局。该桥自2015年3月启动,投资8.75万元。今年5月,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分管农业的罗尔伍副局长亲自到卓克基纳足村了解钢板桥落实情况,目前,钢板桥已经修建完成。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请将《县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本答复意见已在“中国·马尔康”门户网站(http://www.penghuimc.com/)发布,敬请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办理答复件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联系人:张满友,联系电话:0837-2828360(办公室), 13882480872(手机)。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