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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尔康 www.penghuimc.com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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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

“十二五”财政工作回顾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充分履行财政职能,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培植壮大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及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实现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5,928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6,691万元,年均增长23%;上级补助收入由2010年的53,45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05,697万元,年均增长14.61%;人均财力由2010年的 6.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0.64万元,年均增长11.03 %。五年来,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但全市上下严格预算执行,大力增收节支,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支出规模扩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五年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481,388万元,支出规模由2010年的63,399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19,064万元,年均增长13.43%。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先后投入涉农资金144,104万元,持续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惠农资金1,6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由2010年的5,796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1,595万元,年均增长30.09%;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2010年的3,985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8,575万元,年均增长16.56%,医疗卫生事业支出由2010年的5,348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0,793万元,年均增长15.08%;大力支持科教兴市,教育支出由2010年的7,388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4,571万元,年均增长 14.55%,科学技术支出由2010年的8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419万元,年均增长39.26%。

——扎实推进财政改革,财政体系逐步健全。相继启动实施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等公共财政改革,认真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编制方式,大力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逐步实现了国库管理信息化。公务卡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从2012年开始实施时的432张、累计刷卡支出3万元到2015年底1405张、累计刷卡支付394万元,实现了改革全覆盖;制定了《监控系统授权支付预警规则》,实时监控预算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截止2015年底预警信息涉及资金1,117万元,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事前、事中有效控制和事后跟踪的全程监管;全面推行惠民“一卡通”发放管理模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2年9月,在14个乡镇恢复了乡镇财政所,并同步开展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2013年底,全面推开村财民理乡监管工作。

——强化财政监管职能,财经秩序更加好转。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内部规程》、《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并推广了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一发放系统等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初步建立并搭建起系统应用支撑平台,逐步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开展会计诚信建设活动,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运行平稳,预算执行良好,圆满完成了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辖区内33,374万元(中央级8,121万元、省级2,478万元、州级6,084万元、本级16,69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428万元,占收入的88.18%,同比增加6,504万元,增长28.38%;非税收入完成3,946万元,占收入的11.82%,同比增加1,137万元,增长45.99%。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9,064万元,同比增加24,735万元,增长26.2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7,12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91万元,执行预算的113.24 %;上级补助收入 105,697万元(其中:上级返还性收入7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1,57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9,004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40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结余4,736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0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00万元,年终结余5,260万元(均系专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各征收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91万元,增长31.12%。其中:国税局完成2,188万元,增长107.79%,地税局完成11,343万元,增长20.75%;财政及相关执收单位完成3,160万元,增长38.41%。从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2,901万元,为预算的114.17%,较上年同期增长27.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29%;非税收入完成3,790万元,为预算的110.17%,增长43.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2.71%。

二是支出规模达到新高度。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我们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实现了财政支出规模持续壮大的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19,06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6.22%。

三是支出结构得到新改善。财税部门在狠抓收入的同时,想方设法组织资金,全力确保工资、正常运转、民生民本及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保障支出达到3.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个百分点。其中:就业促进工程533万元;扶贫解困工程750万元;民族地区帮扶工程711万元;教育助学工程1,395万元;社会保障工程3,296万元;医疗卫生工程280万元;百姓安居工程10,057万元;民生基础设施工程17,564万元;生态环境工程2,784万元;文化体育工程362万元。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的增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是向上争资实现新跨越。2015年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1,572万元,比2014年增加5,238万元,增长11.3%,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9,004万元,比2014年增加15,343万元,增长45.58%,返还性收入721万元,转贷地方债券收入4,400万元,有力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实现超收1,951万元,按规定已全部用于弥补当年经费的不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5 %;专项补助1,320 万元;上年结余 2,201万元,扣除按国家政策对11类基金管理要求, 11类基金结余1,193万元已在今年缴入一般公共预算,上年基金实际结余为1,008 万元;基金总收入为4,75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887 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282万元,累计结余1386万元(均系专项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5,25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116万元,保险费收入3,142万元),上年结余6,9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2万元,实现滚存结余7,462万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945万元,上年结余1,361万元,基金支出697万元,滚存结余1,609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241万元,上年结余1,947万元,基金支出2,2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万元,滚存结余1,822万元。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8万元,上年结余44万元,基金支出349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万元,滚存结余1万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448万元,上年结余148万元,基金支出1,2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万元,滚存结余344万元。

(五)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73万元,上年结余3,383万元,基金支出6万元,滚存结余3,650万元。

(六)生育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3万元,上年结余54万元,基金支出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滚存结余37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跟踪分析政府性债务情况,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并积级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4,600 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000万元),用于化解我市历年来所欠公益性项目工程等政府性债务,2015年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168万元。

以上向大会报告的财政收支数为预计数,年终执行结果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待年终实际决算及上级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5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持续均衡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改革继续深化,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税收征缴,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和征缴,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1.征管措施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将财源建设和组织收入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增强了征管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源台帐,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纳税人电子税源档案。

2.扎实开展财税清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财税收入专项清查工作,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力促进和规范了全市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秩序。

3.狠抓收入征管。国税部门全力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创历史新高,首次完成辖区内税收收入过亿元大关;地税部门加强对水电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强化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税务部门开展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共组织收入640万元。财政及相关部门通过着力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清缴和国有资源利用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征收渠道,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3,790万元,同比增长43.61%,为财税收入均衡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财政重点支出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推经济发展。把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综合采取预算安排、财政贴息和补助等方式,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的拉动作用;坚持把扶持工业发展作为培植财源的根本点和支撑点,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让利政策措施,并拨付资金559万元重点支持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工作;为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推动财政与金融的有效融合,拨付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资金33.2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45万元,财政贴息43万元,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壮大生产规模。

2.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切实加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用于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事业的支出3.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1.68%。二是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支出规模达14,571万元,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实现应受益人群全覆盖,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更加凸显。三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209万元,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安排资金5,031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发展、孤儿、农村五保等社会保障政策;灵活调度资金,保证了养老、医疗统筹、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保资金的及时兑现。四是推进医疗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建设。落实资金1,395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部分;安排资金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大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设;为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安排运行经费100万元;积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拨付旅游产业发展及传统村落建设等资金742万元。五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下达就业专项资金533万元,用于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和妇女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帮扶。

3.积极支持农业发展。本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用于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巩固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农村扶贫开发等工程项目;整合并拨付各类涉农资金,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下达资金2,633万元,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4.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6,078万元,助力重大生态项目,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重大项目,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三)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运行。继续深入开展部门预算改革,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简化直接支付审核流程,不断扩大支付规模,国库资金运转更加快捷、安全,“大平台”系统审核清算资金96,635万元。

2.政府采购监管更加有力。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下达采购批复279份,完成采购计划6,490万元,合同金额5,748万元,节约资金742万元,节约率达到11.43%。

3.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更加规范。规范使用“一卡通”,及时准确向6,687户种粮农户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355万元。

4.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共办理工程概、预、结算审核工作445项,送审工程造价达48,714万元,审定工程造价44,02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693万元,审减率达9.64%。

5.预算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在继续公开年度财政总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的同时,本级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全市76个部门和乡镇均公开了财政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

6.扎实开展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先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精神五项费用专项督查、十项民生工程资金及24件民生实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教育行业非税收入、财政资金安全、退耕还林财政补助资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等进行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共计7,322万元,统筹用于公共保障等方面支出。

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关键之年。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总体要求,以及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使财政管理从速度型向效益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增量为主型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型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发展、民生、稳定大局”的工作思路,对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7,37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39,174万元(其中:上级返还性收入7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373万元,提前下达生态转移支付资金3,02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7,374万元,主要安排项目:(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0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5,956万元;(3)教育支出10,517万元;(4)科学技术支出266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6万元;(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1万元;(7)医疗卫生支出6,437万元;(8)环境保护支出2,635万元;(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23万元;(10)农林水事务支出8,664万元;(11)交通运输支出356万元;(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86万元;(13)国防支出277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33万元;(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0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2,890万元;(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67万元; (18)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00万元;(19)其他支出18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结果,按预算口径计算,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7,374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7,37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4,3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4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4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4,3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总体要求,我市2016年起正式开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为省州统筹,基金预算由省州编制外,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两部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16年收入939万元,上年结余1,637万元,基金支出682万元,累计结余1,894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016年收入1,634万元,上年结余189万元,基金支出1,530万元,累计结余293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应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它是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由于我市在上述方面的收入极少,所以暂时没有编制此项预算。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审查批准。

二、2016年的财政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达到18,2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坚决贯彻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和对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好财政职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组织财政收入,统筹安排和执行好年度预算,实现年度预算平衡;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管力度。

(二)主要工作方向和措施

1.致力于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严格执行财政收入增长目标考核办法,细化方案,落实任务,确保各征管部门完成预算收入。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同时,科学论证,积极争取,尽快实施一批重点财源项目,夯实我市财源基础,优化收入结构。

2.致力于改善民计民生。继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支持,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大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投入政策,继续实施好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保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强化增收节支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核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3.致力于推进城乡统筹。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认真落实支持农业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合力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以撤县设市为契机,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提升城市风貌。

4.致力于多渠道筹措资金。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扶持重点,进一步拓宽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空间,保证“存量”,扩大“增量”,多渠道向上级反映我市的困难和实际情况,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并力争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财源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效应,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5.致力于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学习已经出台的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广运用PPP模式等改革方案,把握精神,融汇贯通,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既重程序,更重结果,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认真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严格按预算批准和计划执行。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二是要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和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进一步实现专项资金统筹管理、高效使用。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进一步搞好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公示工作,将市级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及时进行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6.致力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特别是要加大对社保、教育、就业、扶贫等事关民生的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继续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建立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健全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债务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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