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2017年,我市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661.02万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19.74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交通建设994.24万元、农村水利建设225.5万元。
(二)产业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370.7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5,223.21万元、贫困户产业发展147.55万元。
(三)民生改善。农村民生改善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70.52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14.7万元、其他(包括村党群活动中心、卫生室及文化室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1,855.82万元。
(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马尔康市财政局电话:0837-2822165 马尔康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0837-2828029
马尔康市财政局 马尔康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4月1日
4.1关于马尔康市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公示(8661.02万元)-附件-原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