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要求,按照全省旺苍工作会议安排,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整。现将我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2017年,我市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126.12万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960.41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交通建设4,120.41万元、农村水利建设840万元。占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44.58%。
(二)产业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407.60万元,其中:安排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3,225.55万元、贫困户产业发展182.05万元。占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30.63%。
(三)民生改善。农村民生改善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58.11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532.42万元、其他(包括村党群活动中心、卫生室及文化室建设)2,225.69万元。占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24.79%。
调整方案下达前安排的资金与马尔康市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安排的资金不一致的,以本次调整方案安排的为准。
(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马尔康市财政局电话:0837-2822165 马尔康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0837-2828029
马尔康市财政局 马尔康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9月1日
9.1-关于马尔康市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公示(11126.12万元)-附件-原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