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尔康市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实现农民共同富裕,集全市之力,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有合法的组织、有独立的财务、有运营的人员、有管理的章法、有盈利的项目、有倾斜的分配”等要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给予每村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产业资金扶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16年以来,共安排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4634.42万元;在29个贫困村均建立30万元规模的产业发展基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和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给予资金支持。三是通过扶持,105个行政村培育发展了集体经济,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和乡村旅游业等项目128个,村集体经济均达到贫困村退出对集体经济发展提出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