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马尔康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44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42.9万元,增长8.0%。
该县城镇市场快于乡村市场增长,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45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8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批发、零售业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主力军,1至10月,批发业实现零售总额353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7%、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26490.2万元,同比增长6.2%,住宿业实现零售总额4853.5万元,同比增长0.6%。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14565.8万元,同比增长0.1%。(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