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办事服务

中国·马尔康 www.penghuimc.com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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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社会抚养费征收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款;

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夫妻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生育;

四、申报材料:

1、填报《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2、当事人个人收入证明;

3、违法生育孩子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五、办事流程:

接件——取证——领导签批——处罚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

联系电话:0837——2831085

投诉电话:0837——28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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