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社会抚养费征收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款;
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夫妻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生育;
四、申报材料:
1、填报《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2、当事人个人收入证明;
3、违法生育孩子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五、办事流程:
接件——取证——领导签批——处罚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
联系电话:0837——2831085
投诉电话:0837——283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