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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尔康 www.penghuimc.com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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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对象确认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对象确认

二、法定依据: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

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

三、申请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牧业户口;

2、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少数民族;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

5、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再生育指标;

6、目标人群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且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现存两个子女,已采取结扎、安环手术;

②现存两个子女,女方年龄在40-49周岁,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③现存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四、申报材料:

1、四川省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四川省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协议书(一式二份);3、四川省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4、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事流程:

接件——审核——审批——发放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6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

联系电话:0837——2831085

投诉电话:0837——28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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