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二)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劳社险〔2007〕28号。
二、服务对象:
县属企业、行业统筹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
三、服务内容
生育保险医疗费,生育津贴。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二)《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
(四)职工出入院证明和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及清单;
(五)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承办单位
马尔康县社会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股
电话:0837-282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