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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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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尔康 www.penghuimc.com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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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服务对象:婚姻登记机关管辖权范围内的内地居民。

2、受理条件:(1)当事人依法在婚姻登记机关管辖权范围内;(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3、申请材料:(1)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如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和当事人近期免冠寸照不少于2张(视个人需要证明张数而定)、2寸彩色照片,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办理时限:即办件

5、收费情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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