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备案网址:http://182.148.105.83:81/WebPage/ConstructionDesignRecord.aspx
2.备案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备案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4. 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②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③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④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⑤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⑥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管辖分工需报支队防火处备案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地址”栏应选择“阿坝支队辖区”,否则会申报到大队,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阿坝州消防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