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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尔康 www.penghuimc.com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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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足球赌博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尔康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马尔府办发〔2016〕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马尔康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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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马尔康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制订本预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马尔康市地质灾害的重灾区,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时有发生。2015年底,经专业地质单位详查,我市共36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于全市14个乡镇,按灾害类型划分:滑坡111处、泥石流199处、不稳定斜坡35处、崩塌18处。按规模等级划分:大型5处、中型55处、小型303处。按地质灾害所在位置分:马尔康镇55处、梭磨乡24处、卓克基镇12处、松岗镇34处、白湾乡18处、党坝乡19处、木尔宗乡13处、脚木足乡24处、草登乡40处、康山乡11处、日部乡16处、龙尔甲乡34处、大藏乡33处、沙尔宗乡30处。

目前已完成的治理工程有城区后山地质灾害隐患生态防治工程、马尔康市城老马尔康大桥南桥头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卓克基镇西索村一组滑坡治理工程、州佛教协会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州质监局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州疾控中心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梭磨乡毛木初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正在治理的洪槽沟泥石流、昌木桥沟泥石流、大藏大如足沟泥石流、龙尔甲乡呷堆泥石流、大郎足沟泥石流、松岗社办泥石流、梭磨古尔沟泥石流、草登呷秋里代古沟泥石流等,切实保障了我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

    全市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山高坡陡,不稳定斜坡、松散堆积层、高危高位危岩体等是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工程建设削坡、爆破、加载等行为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主要人为因素。此外,降雨的空间分布、时间分布不均等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三、2016年汛期气候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预计:2016年年平均气温较历年略偏高,年总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冬季(1~2月)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春季(3~4月)有1次弱的低温阴雪灾害性天气,高山牧场有轻度雪灾、冻害发生。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正常略偏迟,冰雹、雷电频次较常年偏多;初夏有轻度夏旱发生;盛夏(7~8月)有伏旱发生,强度范围较去年偏强,较历年相当;主汛期(6~9月)有阶段性暴雨、洪涝发生,强度较历年偏强,其中部分乡镇因暴雨洪涝引发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初秋(9月)连阴雨天气较去年偏重;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中旬;11~12月火险等级偏高。

(一)2016年冬春季(1~4)月

1月气温略偏高,降水量偏少;2月气温接近常年,降水量偏少;3月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4月气温略偏高,降水量正常略偏多。

预计:2016年冬季(1~2月)有高火险天气出现,火险等级偏高,春季有一次弱点低温阴雪天气,初夏高山牧场有轻度雪灾、冻害发生。

(二)2016年汛期(5~9月)

预计:5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量正常略偏少;6月份气温正常,降水量正常略偏多;7月份气温略偏高,降水量正常;8月份气温略偏高,降水量略偏少;9月份气温正常,降水量略偏多

重要天气预测预报:预计2016年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在5月上旬后期;6月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后期部分地区有暴雨洪涝发生,强度为中等;9月前期有一段秋季连阴雨天气,强度较去年偏强;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有15~20天伏旱发生,局部伏旱偏强。

(三)2016年秋冬(10~12月)

预计:10月气温略偏高,降水量略偏多;11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量偏少;12月气温正常,降水量偏少。

四、地质灾害防灾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除一些小规模的崩塌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分布规律性不明显外,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9月)。汛期当降雨集中且时间较长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突发性、群发性、破坏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的防范以汛期(5~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马尔康镇城区后山滑坡群、大郎足沟、洪槽沟、盘龙河沟等泥石流及其它乡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寨等人口集中地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

(四)重点防范灾种

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强、成灾快、防范难度大,属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灾种。

五、防治措施

(一)加快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积极采用滑坡伸缩仪、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建立起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做到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各乡镇和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常规财政预算,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激励机制,对成功预警并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监测人员、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以村、组为单位,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组织群众参与防灾。

(二)提高预测预报实效

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密切协作,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率,增强时效性。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乡镇、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地质灾害预报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气象部门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三)认真制订防御预案,加大调查巡查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2016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全面掌握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情况。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巡查。不断完善落实防御预案,建立预案公示制度。制作防灾明白卡、避灾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接到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预报后及时对重点防御点进行监测,实行昼夜值班,坚持24小时不离人。一旦出现险情,乡镇、村(组)防灾负责人要迅速按照预案规定,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发生地质灾害要在2小时内报送到市国土资源局。

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四)加快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步伐,做好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以威胁城市、集镇、学校、人口密集区、重大基础设施等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五)有序推进,科学防治地质灾害

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指导组,加强对防灾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地勘单位力量,增加基层防灾工作专业力量投放。结合恢复重建期间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成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防灾减灾功能。

(六)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详查,核实工作

尽快完成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和核实工作。一是进一步查找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发现新灾点,迅速制订防灾措施,尽可能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掌控之中。二是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核查,特别重点排查以危害群众生命和影响重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点隐患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效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针对防灾薄弱环节,结合已有成功实例,分层次、大范围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是基层,落脚点是城镇、乡村,努力解决防灾工作中的死角、难点问题。对乡镇政府、国土员和监测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知识宣讲工作,提高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编制简单易懂、通俗适用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小手册、画报等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做到“进村组、入农户”。

(八)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和避让搬迁实施力度

推行“政府引导、公助自投、群众参与、合力防灾”的新机制,充分调动群众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让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同时对纳入规划、受地质灾害威胁而需搬迁的分散农户果断采取搬迁安置措施。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结合资金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投入,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领导是关键,市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灾害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要落实专人负责。

2.重特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负责具体承担;市政府是其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政府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基层防灾体系。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防灾职责,形成防灾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调查,指导编制、完善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落实有效的防灾措施;规划建设、交通、水务、农业、经信、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工程项目要求做好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引发的其它次生灾害的防范。发改、财政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给予支持。

3.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值班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所需支出列入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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